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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殘心不殘的鬥士-陳大彬 (文/張錦田)

  • 發佈日期:2011-06-28
  • 照片說明文字身心障礙者,雖是一個殘障的總稱,但並不代表他是一個完全殘障的人,就像我們協會的會員陳大彬先生。

    以前並未與陳大彬先生有過較深入之瞭解,只知道他是在服兵役時頸椎受傷,和我一樣事事都需要別人幫忙及照顧的脊髓損傷者,平時時常聽到協會的理監事及會務人員稱讚他的文筆及熱忱,雖然他的行動都比其他會員更不方便,卻仍能克服一切,擔任過協會的理事,為會員服務。去年11 月8日南投縣政府在日月潭德化社舉辦「全國殘障日活動」時,在簽到處(休息棚)與他閒聊,始悉受傷已廿餘年,受傷部位是頸椎第一~第四節,尤其第四節較嚴重,現四肢呈僵硬狀態,行動確實不便。

    在此要感謝協會在轉寄分享信件時,沒有用「密件副本」寄出,無意間收到他的分享信件,而開始進一步溝通。有句俗語是說「病久無孝子」,在他來講卻相反,他事事能體諒家人,在不給家人帶來更多的困擾下,毅然和外勞搬出到埔里租屋;前日前往探視時,看他坐在輪椅上雙手綁著護具打著電腦,精神蠻好的,就如以前那樣的彬彬有禮及謙虛的態度,親切的招呼我及內人,裡面並不因房子是租的,整理的相當清潔。

    陳大彬是服義務役時受傷,現在也是義務役傷殘官兵協會的會員,擔任「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義務役傷殘官兵協會」副秘書長之職,專心為會員的福利在打拼,曾以零元方案架設完成他們協會的網站,為了會員的三節慰問金及贍養金等努力著手『退伍軍人福利法草案』之修改方案,四處向相關單位陳情,並積極在尋找那些因服義務役而受傷的受難失聯者,想告讓他們現在有『退伍軍人福利法草案』,可以照顧他們,才不會因失聯而失去這項福利及權利。

    讓我感觸的是像他這種身體殘缺行動極為不便的人,就有這般毅力來服務別人,我們協會的會員如果能學習他的精神,克服困難走出心裡的陰霾,參與協會為我們舉辦的活動,將自己的得失與大家分享,將寶貴的意見提供給協會參考,讓屬於自己的協會更健全,那該有多好。

    今年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在埔里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預定辦理五場預防酒醉駕駛團體輔導,參加的人士,大部份為因酒駕,而獲緩起訴處分及易服社會勞動人員,本會亦配合做「認識與預防脊髓損傷及生命教育宣導」,由會員陳大彬先生現身說法分享,對於酒駕易導致身心受創,及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憾事,希望能藉由分享與介紹,鼓勵接受輔導的社會勞動人,愛惜自己的身體,也尊重別人的生命。

    <竹子不會因為被風吹過 過,就永遠直不起腰來。>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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