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1起取消身心障礙者於國定假日使用居家照顧服務須加倍收取自費金額之規定
- 發佈日期:2016-12-30
即日起身心障礙者使用居家服務不用在擔心受怕,衛生福利部已於105/12/23發函給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附加檔案公文提供參考)
自106/1/1起取消身心障礙者於國定假日使用居家照顧服務須加倍收取自費金額之規定,假日正常提供服務,請將此訊息轉知給服務使用者知道,若遇到民眾遇到居家服務務單位沒有派案或有加倍收費之情形,請務必反映並與各縣地方政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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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06年取消國定假日加成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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